发布日期:2025-07-05 22:06 点击次数:191
在八字命理中,“申刑寅、寅刑巳、巳刑申”被称为恃势之刑(也称无恩之刑),这是地支三刑(无恩之刑、无礼之刑、恃势之刑)中的一种。其命名源于五行生克关系的矛盾性和彼此“倚仗势力相争”的特性,具体解析如下:
一、地支关系与五行属性
申:属阳金(庚金),藏干庚、壬、戊。
寅:属阳木(甲木),藏干甲、丙、戊。
巳:属阴火(丙火),藏干丙、庚、戊。
三者形成循环相刑:
申刑寅 → 寅刑巳 → 巳刑申
二、“恃势”的深层含义
“恃势”指倚仗势力、互相不服,体现为三者因五行生克关系失衡引发的对抗:
1. 申(金)刑寅(木):
金本克木(申克寅),但寅木中藏丙火(阳火)可反克申金(火克金)。
申金自恃强势欲克寅木,寅木却借丙火势反抗,形成“恃势相争”。
2. 寅(木)刑巳(火):
木生火(寅生巳),本为相生关系。
但寅木藏干甲木生巳火时,巳火中藏庚金(申金之余气)反克甲木(金克木),导致“恩将仇报”,故也称“无恩之刑”。
3. 巳(火)刑申(金):
火克金(巳克申),但申中藏壬水(阳水)可反制巳火(水克火)。
巳火自恃克金之势,申金却借水势反击,再次形成“恃势相抗”。
三、为何称“恃势”?**
循环对抗:三者均“倚仗自身藏干的暗藏势力”(如申中壬水、寅中丙火、巳中庚金)互相争斗,形成三角矛盾。
恩中生害:本有相生关系(如寅木生巳火),却因藏干暗战(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)导致反目,体现人性中“忘恩负义”的隐喻。
势力制衡:每一方都试图压制对方,却又被第三方牵制,如同现实中的权力倾轧。
四、命理中的象征意义**
性格影响:命带恃势之刑者,易有争斗心强、忘恩负义、以怨报德倾向,或陷入三角矛盾关系。
事件应验:多主官司是非、合作破裂、朋友反目,或身体伤病(申寅巳对应筋骨、肝胆、心肺)。
《三命通会》云:“寅巳申三刑,谓无恩之刑,盖寅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,戊以癸水相合为妻,则癸水是甲木之母;戊土既为癸水之夫,乃甲之父也。彼父而我刑之,忘恩弃义之象。”
总结:
“恃势之刑”的核心在于三者借势相争、循环制衡的关系:
申依仗壬水反制巳火,
寅依仗丙火反制申金,
巳依仗庚金反制寅木。
这种“以彼之矛攻彼之盾”的对抗模式,深刻揭示了人性与自然法则中的矛盾性,故以“恃势”为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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